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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肿瘤医院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告患者书

发布时间 :2021-01-10 08:39 | 来源:本网

尊敬的广大患友及家属:

   近日,全国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,个别地区突发聚集性疫情,疫情防控态势再次紧张。为做好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,最大限度防止院内聚集性疫情发生,敬请来院人员主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:

一 入口及门诊须知
(一)请来院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,按照地面标识要求,保持1米间距,依次进入院区,未佩戴口罩者不得入院。
(二)请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、八闽健康码查验、流行病学史调查等预检分诊工作。
(三)请主动报告有无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腹泻等临床症状,近期有无新冠肺炎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旅居史、冷链环节及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等。
(四)我院是肿瘤专科医院,非政府公布的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,当您体温高于37.3℃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,请自行前往政府公布的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。
(五)医院门诊所有号源全部开放预约,鼓励患友通过网上、电话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预约挂号,按照预约时间段就诊。

   预约挂号途径:
   (1)下载进入“福建肿瘤医院App”,选择门诊预约挂号;
   (2)电话预约:0591-83612120,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00一17:00;
   (3)微信公众号(订阅号)。
(六)现场取号、候诊、缴费、检查、取药等候时,请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排队,全程正确佩戴口罩。
(七)就诊时严格执行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,每位患友仅限1名陪同人员,避免二次聚集,杜绝院内感染发生。
(八)咳嗽、打喷嚏时,请使用纸巾或衣袖遮挡口鼻,避免触摸周围环境,就近使用免洗消毒液消毒或洗手。

二 住院患者须知
(一)住院前,患友和陪护人员均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流行病学史筛查。

1.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:住院患友及陪护人员需每15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,住院患者出院前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

2.患友及家属可到医院门诊大楼西侧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,检测结果可通过闽政通App查询,或在门诊自助机上打印。

3.所有新入院患友需实名制登记就诊,患友本人及陪护家属均需向医护人员如实陈述既往是否发热、有无呼吸道症状以及流行病学史,如14天内有无新冠肺炎病人的接触史、疫情严重地区(包括境外国家、地区,含港澳台)的居住史或旅行史等情况,并确保所述信息真实,如故意隐瞒、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,将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(二)患友和家属进入院区请主动佩戴口罩,不戴口罩、不配合查体温者,禁止进入病区,更换的口罩应丢弃在指定位置。
(三)病区严格执行门禁管理,无关人员禁止随意出入,谢绝现场探视,提倡电话和视频探视。
(四)疫情期间,推行无陪护病房。诊疗事宜医师会通过电话联系家属。原则上不安排陪护,如病情需要确需陪护的,由主诊组医师开具陪伴医嘱,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。
(五)患友和陪护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,做好自我防护,使用后的口罩属于医疗垃圾,请丢弃在指定垃圾桶内。做到不出病区,不串病室,不聚集,排队和用餐时保持一米以上有效距离。注意手卫生,正确洗手。
(六)大门关闭时需要进入病房请按门铃。
(七)出入病区流程

1、住院患者:
出示手腕带,规范佩戴口罩,测量体温,一米线等候,办理登记。

2、陪伴人员:
持本人有效陪伴证,规范佩戴口罩,测量体温,一米线等候,办理登记。

3、新入院患者(含陪同家属1人):
持住院单,规范佩戴口罩,测量体温,一米线等候,办理登记。

4、特殊诊疗人员:
持主治以上医师开具的出入凭证,出示健康码,规范佩戴口罩,测量体温,一米线等候,办理登记。

三 住院流程及事项
(一)患友办理入院所需材料及流程:

1.患友持临床医生开具的住院通知书(电子入院单)、身份证、医保卡和14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入院。

2.医保患者需在规定时间内(省、市医保病人为三个工作日;省内异地医保病人为五个工作日)将医保卡交至住院收费处办理医保入院登记。
(二)患友入院后由病区责任护士接待并做入院宣教,告知相关事项,患友与主管医生、责任护士密切配合,共同完成治疗和护理工作。
(三)请患友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,保持安静,不随地吐痰,不在室内外吸烟,喧哗,不向窗外倒水,丢东西,禁用一切电器。
(四)上午是医师为患友查房诊治时间,不接待家属探视,探视时间为上午11:00—晚上9:00(冬季),9:30(夏季)按时熄灯。
(五)危重患者若需要家属陪伴,经主管医师,护士长同意,办理陪伴证,留伴一人。
(六)未经医护人员允许不进入医疗场所如医护办公室、治疗室、换药室等,不私自翻阅病历。
(七)住院患者不随意外出、或在院外住宿,特殊情况须经护士长或经管医师许可并办理请假手续。
(八)为了保证治疗效果,患友在住院治疗期间不任意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和服药。
(九) 住院期间,除特殊治疗需要外,患友不得离开病房,在院期间请注意个人防护,做好手卫生,减少走动,加强开窗通风,密切监测体温变化,如有咳嗽、发热等异常情况,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。
   请广大患友及家属理解并配合我们的工作。谢谢!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   福建省肿瘤医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   2021年1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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