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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肿瘤医院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入院就诊须知

发布时间 :2020-12-09 16:53 | 来源:本网

福建省肿瘤医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院病人须知

 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
  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最大限度降低医院感染风险,按照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的防控要求,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,请共同遵守如下规定:
   一、住院前,患者和陪护人员均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流行病学史筛查。
   二、病区严格执行门禁管理,无关人员禁止随意出入,谢绝现场探视,提倡电话和视频探视。
   三、疫情期间,推行无陪护病房。诊疗事宜医师会通过电话联系家属。原则上不安排陪护,如病情需要确需陪护的,由主诊组医师开具陪伴医嘱,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。
   四、患者和陪护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,做好自我防护,使用后的口罩属于医疗垃圾,请丢弃在指定垃圾桶内。做到不出病区,不串病室,不聚集,排队和用餐时保持一米以上有效距离。注意手卫生,正确洗手。
   五、大门关闭时需要进入病房请按门铃。
   六、出入病区流程
   1、住院患者:
   出示手腕带,规范佩戴口罩,测量体温,一米线等候,办理登记。
   2、陪伴人员:
   持本人有效陪伴证,规范佩戴口罩,测量体温,一米线等候,办理登记。
   3、新入院患者(含陪同家属1人):
   持住院单,规范佩戴口罩,测量体温,一米线等候,办理登记。
   4、特殊诊疗人员:
   持主治以上医师开具的出入凭证,出示健康码,规范佩戴口罩,测量体温,一米线等候,办理登记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


福建省肿瘤医院住院病人入院须知

 
   一、病人办理入院所需材料及流程:
   (一)病人持临床医生开具的住院通知书(电子入院单)、身份证、医保卡和14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入院。
   (二)医保患者需在规定时间内(省、市医保患者为三个工作日;省内异地医保患者为五个工作日)将医保卡交至住院收费处办理医保入院登记。
   二、病人入院后由病区责任护士接待并做入院宣教,告知相关事项,病人与主管医生、责任护士密切配合,共同完成治疗和护理工作。
   三、请病人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,保持安静,不随地吐痰,不在室内外吸烟,喧哗,不向窗外倒水,丢东西,禁用一切电器。
   四、上午是医师为病人查房诊治时间,不接待家属探视,探视时间为上午11:00—晚上9:00(冬季),9:30(夏季)按时熄灯。
   五、危重病人若需要家属陪伴,经主管医师,护士长同意,办理陪伴证,留伴一人。
   六、未经医护人员允许不进入医疗场所如医护办公室、治疗室、换药室等,不私自翻阅病历。
   七、住院病人不随意外出、或在院外住宿,特殊情况须经护士长或经管医师许可并办理请假手续。
   八、为了保证治疗效果,病人在住院治疗期间不任意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和服药。
   九、医院设有《服务回访室》,定期回访病人,征求意见。共同遵守医院医德有关规定,不向工作人员送钱物或请吃饭。认真签定《医患协约书》。
   十、为改进我们的医疗护理工作,提高服务质量,欢迎住院期间对医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。
   十一、现金及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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